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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做就做,乔初晴几口将饭菜吃完,换了一身出门的衣服,拿上她数来数去也只剩下不到二百元的包包,还有一张余额不超过一千元的卡。

    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了,为了将来赚更多的钱,她豁出去都当做是投资了,坐上公交车直奔最大的宠物交易市场。

    滨海市,因海而闻名,因港口而繁荣。

    相对于其他城市,滨海市的有钱人也多,滨海市的消费水平在全国来说也算是拔尖的。

    想当然,有钱的人玩的宠物也不是目前的乔初晴能买得起的。

    在宠物市场逛了一圈,见到的都是些据说很有名的世界名犬,最便宜的也要七百块。

    乔初晴按着自己的小包包,里面加上她刚刚在银行取出的九百元,总共也才一千多一点,如果都用来买狗,她就真是破釜沉舟了,不如就选只一般品种,价格便宜的算了。

    可是,那样的狗送给九霄当‘伴侣’,他会满意吗?

    正当她在考虑是买只便宜的狗,还是等她卖些菜赚了钱之后再买只好的时,一家店的角落里可怜巴巴望着乔初晴的哈士奇吸引了她的注意力。

    这是一只褐与白相间的成年哈士奇犬,每当看到哈士奇时,乔初晴最先想到的都是网上一张又一张哈士奇犯二的照片,每当看到哈士奇,乔初晴都会想到‘二货’两字,每每都能让她会心一笑。

    二货配吃货,似乎也算是绝配了。

    而且,和那些贵族犬比起来,哈士奇更让她觉得亲切,可这只哈士奇似乎萎靡了些,趴在那里没精打采的,只有看向乔初晴时才会从眼波中流露出一丝企望,很像是希望乔初晴能够带它走。

    乔初晴心有些软了,走到哈士奇的旁边蹲下,将手放在它的身上从头上抚摸着他有些黯淡的毛。

    哈士奇发出呜呜的哽咽声,拿头蹭着乔初晴的手心。

    “是病了吗?怎么没精神了呢?”乔初晴轻语,像是在询问哈士奇又像是在自言自语。

    店主是个三十多岁的高大男人,正在不远处忙着招呼客人,听乔初晴的问话,头也不回地说:“病三天了,就等什么时候死了拉出去埋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人太狠心了,它还没死,你怎么不给它治病?”乔初晴义愤填膺,难怪它看自己的目光那么可怜,原来是遇到个无良的店主,连病都不给治。

    店主听了冷笑,“你当我不想治?收这条哈士奇花了我不少钱,本来还能卖个一千块,谁知道它突然就得了这治不好的病,算上又养了这么多天,这回真是亏本了。”

    店主说着回过头,当看清乔初晴是个看起来不超过十八、九岁的漂亮女孩子后,先愣了一下,收起之前的怠慢之心,叹口气,“我是没办法治了,如果你能治就送你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真送我?”乔初晴没想到店主会突然要把哈士奇送她,本来她就是来买狗的,这回钱都省下了,脸上顿时露出惊喜。

    至于哈士奇的病她不太担心,九霄看起来就是很会炼丹的,对于他来说给只狗治病应该不会难吧?反正这也是要找给他的‘伴侣’,他总不能不出力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