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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苏锦瑟俯在小桌前,却是取了一根中锋的兼毫笔。

    在她之前,大家大多是取短锋或长锋,很少有人取中锋的毛笔。这些大家闺秀认为这中锋的笔有些不伦不类,较之短锋过于绵软,较之长锋过于刚强。无法将她们自身的书法特点发挥到极致,于是,便鲜少有人使用中锋。

    而这兼毫笔更是她们不屑用的,这些千金小姐向来只喜欢纯粹的东西,对这由多种材毛料合制成的兼毫笔嗤之以鼻。

    此时看着苏锦瑟取了一支中锋的兼毫笔,便有人出言小声讽刺。

    “果然是山里的村姑,竟然选这种笔,呵,真是不伦不类。”

    “怕是她在山里连毛笔都没见过几次,此时便随便选了一只吧?”

    “就是,那中锋的兼毫可是用来画画的,哪有人拿它来写字的?”

    此时苏锦瑟却是充耳不闻这些话语,独自陷入了一片沉静中。

    书法,要讲究一个气,这所谓的“气”,便是气脉与气势,凝神平息,方能一气呵成。

    若是别的题目,苏锦瑟可能并没有那么大的把握,但是这个“静”字却不同,这个字伴随着她度过了在深山中的十年时光,一点点磨平了她的棱角。

    山里也是静的,没有母亲温柔的怀抱与笑容,每天清晨的重重雾霭下,掩埋了层层虫鸣鸟叫。

    但在山中,更多的是寂寞。师傅与她亦师亦友,却依旧不能给她带来母亲般的温暖,大多数时候,他喜欢独处,平儿虽然与她亲近,但有些话,终究是不能与她说的。她心里的苦楚与难过,只能在那一片寂静时独自咀嚼品味。

    她喜好安静,却仍是享受不来安静。静的久了,便会感到孤独与寒冷。

    此时,她的心境回到了在山间的时候,那独饮清风的寂寥。抬笔之下,一气呵成的写下一个静字。